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校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相关文件精神,鼓励大学生进行创新实践活动,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提高创业技能,促进学生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培养,给创业学子提供更多开展创业实践的机会和平台,推动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实施,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园管理办法》内师院发〔2020〕171 号文件规定,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决定向全校征集第七批入驻项目。
一、优惠政策
(一)免房租费:为入驻团队给予办公用房,无需缴纳任何房屋租金。
(二)基础设施:免费提供会议室等公共设施服务,同时提供网络、水电支持。
(三)人才储备:以内江师范学院全体学子为人才储备库,可定期为入驻团队举办人才招聘会。
(四)创业辅导:定期开展创业培训、创业实践、聘请创业导师开展一对一辅导服务,提升创业能力。
(五)全面服务:指导、协助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组织对外宣传最新成果,对外承接各类课题和业务。
二、入园条件
申请入园项目(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
1.项目(企业)团队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读全日制学生;或我校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且该项目(企业)成员中在校生人数不少于3人;
2.符合国家和四川省产业政策相关规定,项目(企业)相关人员无违法违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3. 项目(企业)应该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市场前景较好,能够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
4.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独立承担风险能力;
5.具有较为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入园后保证在园区内正常开展工作;
6.对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具有示范和推动作用;
7.参加各级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
8.所有入园项目(企业)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创业园相关管理规定,并接受大学生创业指导中心管理。
三、申请入园所需材料
1.创业项目在申请入园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内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入园申请表》;
(2)项目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学院证明;
(4)可以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有效参考材料。
2.已创办企业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内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入园申请表》;
(2)项目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创业个人(团队)的简历,以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务政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学院证明;
(4)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以及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开业不足一年的新创办企业须报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注册资金证明(复印件)和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6)可以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有效参考材料。
四、申请入园程序:
1.创业项目(企业)如实提供申请材料;
2.材料初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的申请材料由各二级学院初审并推荐到大学生创业指导中心;毕业生的申请材料直接交给大学生创业指导中心。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大学生创业指导中心组建评审委员会对创业团队提供的材料进行再次评估及审查;
3.入园申请答辩。评审委员会综合材料审查和创业企业答辩情况,确定入园资格;
4.创新创业指导中心上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5.通过审批的创业团队在接到入园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大学生创业指导中心签署入园协议书,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6.创业团队正式入园开展创业活动。
五、经营管理
1.学校为大学生创业单位提供经营场地及相关办公条件等基本设施,保障入园项目(企业)日常业务的正常运行;
2.大学生创业指导中心为入园项目(企业)的孵化和发展提供政策保障,争取资金支持;
3.入园项目(企业)必须是依法成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入园项目(企业)在大学生创业指导中心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保证所经营商品或提供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
六、申报时间
(一)具体的申报时间:2021年03月10日起至2021年03月17日;
(二)申请表、申报书、创业计划书及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后,于2021年3月10日—2021年3月15日发送至825984472@qq.com(申请人姓名命名文件)。
(三)预计终审时间:2021年04月中旬。
七、其他说明
如因疫情需调整,另行通知。
联系人:孟老师;联系电话:0832-2340613。
内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关于公开征集第七批企业(项目)入驻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