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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叙永县2010年中小学教师公开选聘公告

  • 发布时间:201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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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叙永县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及时做好缺编学校教师的补充工作,经研究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150名,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140名、本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长期代课教师10名(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名额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2010年应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含2010年应届毕业生)。
  (二)选聘名额:
  选聘名额为140名。其中,本科类毕业生110名,专科类毕业生30名,若本科类毕业生选聘名额不足时,在专科类毕业生中选聘补足。本科类毕业生主要聘用到缺编的乡镇中、小学任教;专科类毕业生主要聘用到缺编的乡镇村级小学任教。
  (三)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思想素质好。
  2、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在校学习期间表现良好。
  3、服从工作分配,自愿到边远山区乡镇学校任教五年以上。
  4、身体健康,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
  5、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如被聘用,须在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6、在高校学习期间曾获院系表彰的优秀学生(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对符合加分政策规定的,在考试中凭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加分。
  二、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2010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到叙永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报名时应出具毕业证(2010届毕业生凭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由本人填写的《叙永县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见附件)。
  (二)选聘办法:
  本科类毕业生原则通过考核进行选聘,若报名人数超过聘用名额,则通过文化考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聘;专科类毕业生通过文化考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聘。(考核考试时间、内容及办法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事局、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体检及聘用
  (一)体检:经考试、考核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由县人事局、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2010年应届毕业生应在体检前提交毕业证、报到证等材料到教育局人事股审查)。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聘用: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参加县上统一组织的新教师岗前培训后,根据乡镇中小学校及村级小学校缺编情况、所缺学科和考试考核成绩,分别聘用到乡镇中小学或村级小学校任教,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安置出现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聘用合同;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四、纪律要求
  (一)选聘中小学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咨询电话:0830-6222240,0830-6224058。
  附件叙永县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
  叙永县人事局叙永县教育局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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