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团学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团学工作 > 正文 团学工作

内江师范学院体育学院大学生科研课题管理暂行办法

  • 发布时间:2014-07-04
  • |
  • 作者:
  • |
  • 阅读次数:
内江师范学院体育学院大学生科研课题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团委、学生处关于《内江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体育学院学生工作系统特制定《内江师范学院体育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一、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小组
组 长:冯亚平
副组长:李才宝
成 员:马学明,罗冬丽,非毕业班各班班主任
科研秘书:刘 擎
姓 名 职 称 学历 研究方向
冯亚平 副教授 大学本科 体育教学与训练学
李才宝 讲 师 硕士研究生 运动心理学
马学明 讲 师 硕士研究生 体育教育训练学
刘 擎 讲 师 硕士研究生 体育教育训练学
罗冬丽 助 教 硕士研究生 物理化学
二、项目申请和立项
1、项目申请者的条件
⑴申请者必须是我校在籍本科生(不包括成人高等教育的学生);
⑵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一定的相关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以及信誉度;
⑶每项申请项目须聘请一名责任心强,具有科研能力的教师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指导;
⑷申请项目须有分工明确的课题组。项目申请者为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应不低于3人。
2、项目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方法科学,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可行性。
3、项目研究期限为4个月。
4、我院大学生科研项目根据团委下达的名额每年5月组织申报一次。
5、申请大学生科研项目者须认真填写《内江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课题申报书》一式三份,由所在课题组成员评审,保证所申报课题的质量和数量。
三、项目实施和组织管理
1、项目实行指导教师制
指导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⑴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严谨学风;
⑵乐于参与大学生科研指导工作,教书育人,身体健康;
⑶具有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教师;
⑷具有稳定的科研方向,近三年来承担过科研项目。
指导教师的职责:
⑴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专业特点,指导大学生科研立项;
⑵指导大学生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
⑶指导大学生制定科研计划,监督检查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
⑷组织召开开题报告会和课题研究工作总结会;
⑸指导大学生合理使用科研经费;
⑹指导大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撰写调研报告等。
指导教师的组织管理:
⑴指导教师由管理小组成员组成;
⑵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结题并验收的,由学校按每项300元给予相应酬金;
⑶大学生的科研成果获奖,视获奖级别和指导教师的作用,学校给予鼓励;
⑷学校每两年对工作业绩突出的指导教师进行一次评选并给予表彰。
2、项目实行负责人制,其主要职责是:
⑴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具体实施计划,并以开题报告会形式明确工作任务和研究进度;
⑵保持课题组相对稳定,组织协调课题组成员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
⑶对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⑷按计划及时结题,并报送项目相关资料档案;
⑸合适使用项目经费。
四、项目经费及管理
1、大学生科研项目经费及指导教师酬金由学院每年在奖学金中列支。
2、大学生科研项目文科400元∕项,理科600元∕项。
3、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经费使用权归项目负责人。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包括:
⑴实验材料费;
⑵调研差旅费;
⑶资料及印刷费;
⑷论文版面费等。
4、项目经费的报销须有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经所在二级学院院长审批后在计财处报销。
五、项目结题验收
1、项目按计划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内江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结题验收表》,写出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经费使用报告,提交项目成果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报学生处。
2、结题的科研成果形式为论文、调研报告、科技产品制作等。
⑴论文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并在公开刊物发表,以内江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字数不低于1500字;
⑵调研报告要求具有现实性及准确的数据统计,问题分析透彻,所提建议和意见明确,具有可行性,字数不低于3000字;
⑶科技产品(制作)一般应具有创新价值和应用价值。
3、项目结题采取成果认定或评审的方式进行。
4、获准结题的项目由科技处颁发结题证书。

体育学院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 微信公众号